外资投资注册研发中心公司
1、投资形式
形式可以是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商投资设立的投资性公司)依法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独资企业,也可以是设在外商投资企业内部的独立部门或分公司。
2、经营范围
1)从事自然科学及其相关科技领域的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包括为研发活动服务的中间实验)的机构,研发内容可以是基础研究、产品应用研究、高科技研究和社会公益性研究;
2)研发中心可转让自己的研发成果,可以委托或联合开发的形式与国内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研发;
3)研发科目不包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项目;
4)不得从事非本研发技术成果的其他技术贸易和除中试外的生产活动;
5)研发中心不包括培训中心。
3、申请设立基本条件
1)有明确的研究开发领域和具体的研发项目,固定的场所、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其他必需的科研条件,研发中心用于研发的投资应不低于200万美圆;
2)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独立部门和分公司形式的研发中心的投资不得高于企业投资总额的50%;
上海杰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400号国际金融家A1901室 电话:021-68760412 68766803 68760413 传真:021-58319373 邮箱:service@jiedainvest.com 网址:http://www.jiedainvest.com |